◎前言
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(下稱本會)於 98 年 10 月 2 日,依據「公務人 員協會法」(下稱本法)成立,開啟了歷史的航程,為代表政府勞方的公務人員 服務,留下多采多姿的點滴記錄。
本會由中央政府各機關及地方政府協會會員代表所組成,計有中央機關協 會 20 個,地方政府協會 15 個, 合 計協會會員 35 個。歷經八屆理監事改選的洗禮,在歷任理事長帶領下,業務活動從萌芽期到現在的青壯期,邁向成立宗旨之目標顯已漸入佳境。
114 年 10 月 2 日彰化縣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葉書羽女士榮任本會第 9 屆理事長,宣示現階段努力的方向,繼續為現職及退休公務人員權益打拼,擬強化協會團結,並與外界友軍聯繫,針對共同的權益議題合作爭取,為公務人員發聲,為制度改革領航。
◎成立宗旨
公務人員「加強為民服務」、「提昇工作效率」、「維護其權益」、「改善工作條件」、「促進聯誼合作」,係本會宗旨目標。
◎組織形態
公務人員協會之組織分為兩個層級,最高層級是全國公務人員協會,第二層級是機關公務人員協會;機關公務人員協會包括:
一、總統府、國家安全會議、五院之機關公務人員協會。
二、各部及同層級機關之機關公務人員協會。
三、各直轄市、縣(市)之機關公務人員協會。
全國公務人員協會、總統府、國家安全會議、五院、各部及同層級之機關公務人員協會,主管機關為銓敘部。而直轄市、縣(市)之機關公務人員協會,其主管機關為各該直轄市政府、縣(市)政府。公務人員協會所興辦之事業受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、監督。
◎組織現況
一、本會以會員代表為最高權力機構;目前各機關會員計 35 個、會員代表計 55 個。
二、本會設置理事會、監事會:目前計有理事 35 人、後補理事3人;監事 11 人、 後補監事 1 人。
三、理事會設理事長 1 人、副理事長(常務理事)10 人;監事會設監事主席 1 人、 常務監事 2 人。
葉書羽女士(彰化縣公務人員協會)和吳和安先生(海巡署公務人員協會)分別當選本會第9 屆理事長、監事主席。
四、依本會組織簡則設置 4 個功能性委員會:
(一)政策發展委員會,執行長由吳美鳳(前理事長)擔任。
(二)公共關係委員會,執行長由黃遠謀(前理事)擔任。
(三)福利服務委員會,執行長由吳和安(監事主席)擔任。
(四)資訊社群經營委員,執行長由陳奕辰(現任理事)擔任。
五、理事會設秘書長 1 人、副秘書長 2人(1 人兼任辦公室主任)。
六、本會第9 屆敦聘顧問若干人。
◎協會功能
一、成立協會即可以團體身份來辦理一些事項,促進聯誼及提供公務人員成長的活動,以提昇行政效能,本法所賦予協會的合法任務,得辦理事項如下:
(一)會員福利事項。
(二)會員訓練進修事項。
(三)會員與機關間或會員間糾紛之調處與協助。
(四)學術講座之舉辦、圖書資料之蒐集及出版。
(五)交流、互訪等聯誼合作事項。
(六)接受政府機關或公私團體之委託事項。
(七)會員自律公約之訂定。
(八)其他法律規定事項。
二、本會得推派代表參與涉及全體公務人員權益有關之法定機關(構)、團體。
三、對政府政策方面可提出建議項目有:
(一)考試事項。
(二)公務人員之銓敘、保障、撫卹、退休事項。
(三)公務人員任免、考績、級俸、陞遷、褒獎之法制事項。
(四)公務人員人力規劃及人才儲備、訓練進修、待遇調整之規劃及擬議、給假、 住宅輔購、保險、退休撫卹基金等權益事項。
(五)有關公務人員法規之制(訂)定、修正及廢止事項。
(六)工作簡化事項。
四、對政府政策亦可提出協商,但協商項目有所侷限,得協商的項目有:
(一)辦公環境之改善。
(二)行政管理。
(三)服勤之方式及起訖時間。
五、本法明定不得提出協商的事項如下:
(一)法律已有明文規定者。
(二)依法得提起申訴、復審、訴願、行政訴訟之事項。
(三)為公務人員個人權益事項者。
(四)與國防、安全、警政、獄政、消防及災害防救等事項相關者。
◎工作發展
一、會議:
(一)每年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1 次。
(二)每季(三個月)定期召開理事、監事聯席會議 1 次(或分別召開)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理事、監事聯席會議。
(三)不定期召開常務理監事會議。
二、維護權益:
(一)推派銓敘部第 16 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代表 4 人(任期自114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)。
(二)推派銓敘部第 2 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儲金監理委員會代表 4 人(任期自114年7月1日至116年6月30日)。
(三)推派銓敘部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代表 2 人(任期自115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)。
(四)推派銓敘部第 12 屆公務人員協會爭議裁決委員會代表 3 人(聘期自115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)。
(五)推派銓敘部第 12 屆公務人員協會調解委員會代表 3 人(聘期自115年1月1日至116年12月31日)。
(六)推派全民健康保險會第7屆委員1人(聘期自114年3月4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)。
三、爭取福利:
(一)本會為會員爭取福利,於網站建置福利網。
(二)本會與智能生活館合作推廣會員福利。
(三)本會與精聯保險經紀(股)公司專案合作,為會員推廣優惠保險方案。
(四)本會與晨陽保險經紀(股)公司專案合作,為會員推廣優惠保險方案。
四、教育訓練:
配合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、監事聯席會議時,以研討會方式併案辦理專案教育訓練,每年不定期舉辦 1 次,以提昇為民服務品質與工作效率。
五、聯誼事項:
(一)於每季(三個月)定期召開理事、監事聯席會議,及不定期訪視各協會進行交流聯誼活動。
(二)積極推動與國際組織交流事宜。
◎結語
本會過去針對政府的年金改革政策,積極捍衛軍公教人員退休權益雖已達成一定成果,但葉書羽理事長始終謹記本會成立的宗旨,上任時針對現職公務人員所面臨多重挑戰。 提出本會行動方向:
一、強化協商機制,營造友善職場
二、促進跨世代融合,建置多元溝通平臺
三、汲取國際經驗,提升權益保障
最後,本會呼籲政府當局要善待在職與退休公務人員,依法善盡雇主責任,並堅信廣大的公務人員始終要積極為全國人民服務,為國家社會提供堅實後盾,成為社會進 步發展的穩定力量,也會永遠與政府站在同一陣線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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